第254章 达成合作共识-《晚清第一枭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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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中兴公司将继续保持其独特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章程。
中兴公司不对外公开发行股票,不吸收不特定人群出资入股。即便是有幸成为中兴公司股东者,例如怡和洋行,亦得充分尊重中兴公司章程,不得谋求进入公司董事会,不得谋求变更公司既定章程。
从长远来看,中兴公司会给予投资者丰厚的回报。但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,公司将优先考虑利用利润再投资,分红方案得服从公司做大做强的总体战略。
因此,所有公司股东、所有公司投资者都要服从董事会的总体安排,不能抱有不切实际的一夜暴富式的预期。
四、中兴公司将在上海投资设厂。
中兴公司将以全资子公司的形式,在上海投资设厂。上海子公司将以民用企业为主,一期准备先建热水瓶厂、火柴厂、棉纱厂、印刷厂、水泥厂五家工厂。
届时,上海的洋行、华绅、华商皆可投资入股这五家工厂。这五家工厂受中兴公司总部领导,采用类似的股权架构和组织章程。
这五家子公司,拟在上海公共租界内设厂,遵守租界法律。子公司从国外采买原料、出口产品,均经上海江海关出入关。
经过三天紧锣密鼓的谈判,中兴公司与上海名流达成合作共识,签订了一份合作备忘录。
接下来,上海各大洋行代表、宁波银行家、上海士绅开始与中兴公司具体洽谈合作事宜。他们力量相对分散,话语权不够,与中兴公司讨价还价的余地不大。
中兴公司潜力巨大,存在持久、稳定、高额的获利预期。这些上海名流争相与中兴公司合作,生怕落后一步,被其他人争了先。
吴捷对此次洽谈总体较为满意。但在中兴公司内部、复兴会内部都存在杂音,认为此次引入外部投资者,有可能带来风险,甚至可能引狼入室。
譬如,中兴公司的士绅股东就公开放言,说中兴公司本来就不缺投资者。九江之战后,各地华商一窝蜂地涌向中兴公司,希望出资入股中兴公司。
前面,中兴公司已经向世人证明,董事会有能力管好这家企业。与其引入洋行、外商投资,不如吸收华商入股。
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洋人一向骄横,入股中兴公司后,难免又要无事生非。董事会有能力控制华商股东,却难以应对外资股东。
复兴会内部也有不同意见。有人认为,中兴公司本由复兴会牢牢掌控,现在引入外资,有可能动摇复兴会对中兴公司的控制。
特别是,复兴会要在上海设置子公司,要出口产品到海外,这将泄露中兴公司的商业秘密,进而侵害复兴会的核心利益。
不管外界有什么杂音,吴捷都坚持己见,力排众议,坚持与上海名流们签署合作备忘录,进而达成各项合作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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